1 预制构件吊运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1 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形状、尺寸、重量和作业半径等要求选择吊具和起重设备,所采用的吊具和起重设备及其操作,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应用技术手册的规定;
1.2 吊点数量、位置应经计算确定,应保证吊具连接可靠,应采取保证起重设备的主钩位置、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上重合的措施;
1.3 吊索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°,不应小于45°;
1.4 应采用慢起、稳升、缓放的操作方式,吊运过程,应保持稳定,不得偏斜、摇摆和扭转,严禁吊装构件长时间悬停在空中;
1.5 吊装大型构件、薄壁构件或形状复杂的构件时,应使用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类吊具,并应采取避免构件变形和损伤的临时加固措施。
2 预制构件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1 存放场地应平整、坚实,并应有排水措施;
2.2 存放库区宜实行分区管理和信息化台账管理;
2.3 应按照产品品种、规格型号、检验状态分类存放,产品标识应明确、耐久,预埋吊件应朝上,标识应向外;
2.4 应合理设置垫块支点位置,确保预制构件存放稳定,支点宜与起吊点位置一致;
2.5 与清水混凝土面接触的垫块应采取防污染措施;
2.6 预制构件多层叠放时,每层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;预制楼板、叠合板、阳台板和空调板等构件宜平放,叠放层数不宜超过6层;长期存放时,应采取措施控制预应力构件起拱值和叠合板翘曲变形;
2.7 预制柱、梁等细长构件宜平放且用两条垫木支撑;
2.8 预制内外墙板、挂板宜采用专用支架直立存放,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,薄弱构件、构件薄弱部位和门窗洞口应采取防止变形开裂的临时加固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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